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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是当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险种。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这段时间。
除外承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某些风险或情况,如果发生这些风险或情况,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香港保险主要分为产险和寿险。
组合型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既能保护家庭财产安全,又能为投保者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产品。
储蓄型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结合了储蓄功能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
消费型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基本的家财险种,其主要特点是保费低廉,侧重于为家庭提供基本的财产保障,保险期满后若未出险,所缴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面向居民或家庭,保障其房屋及室内财产安全的保险产品。它不仅涵盖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等基本保障,还可附加多种保障项目,如地震、台风、火灾等灾害的保障,以及财产盗抢和水暖管爆裂等突发情况的财务补偿。
车辆商业险是针对机动车辆提供的一种商业保险,旨在为车主提供经济保障,降低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的损失。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法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以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可能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返还型重疾险是一种具有储蓄功能的重疾险品种,在保险领域备受关注。
消费型重疾险是一种经济实惠且保障相对全面的保险产品,适合预算有限但希望获得重疾保障的消费者。
递增保额重疾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产品,其特色是能为被保险人提供随时间增长的重疾保障。
固定保额重疾险是当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达到某种状态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事先确定的保额,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
多次赔付重疾险,是在被保险人首次罹患重疾获得赔付后,合同仍然有效,若被保险人日后再次罹患不同的重疾,仍可获得保险金的一类重疾险产品。
单次赔付重疾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重疾后,保险公司根据保单条款支付约定的保险金,随后保险合同便告终止,被保险人不再享有后续的重疾保障。
轻症重疾险,作为传统重疾险的一个补充,为消费者在尚未达到重疾严重程度前提供了理赔的可能性。
标准重疾险是一类为被保险人患特定重大疾病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
重疾险也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其主要功能是当被保险人患上特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一次性的保险金。
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主要针对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障受伤害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得到经济补偿。